房产专家:合同撤销率超过10%就不正常
“这怎么可能?这里面肯定有‘花头’。”在听说有楼盘合同撤销率达到100%后,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大为吃惊。“一个楼盘的合同撤销率超过10%,就是不正常的。”尹伯成肯定地说。
据介绍,一般购房者很少撤销购房合同,“因为如果撤销合同,就要付违约金,通常是‘退一赔一’,也就是如果订金是1万元的话,购房者毁约,不但订金收不回,还要再赔1万元,对普通购房者来说是难以接受的。”尹伯成表示,“某些楼盘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毁约?一种解释就是签约的人根本不必为毁约买单。”
尽管没有亲眼看见,但尹伯成认为,出现上述情况很有可能是开发商雇人故意买下自己的楼盘,再在合适的时机“毁约”,卖给真正需要的人。“这样就可以制造出房屋销售‘火爆’的场面,引起市场的关注。”
“你想想看,如果大家看到某个楼盘一期一开盘就卖得那么好,那么等到它二期开盘的时候,来买的人会少吗?恐怕不要内部人员出马,就能很快卖完了吧。”尹伯成为此呼吁有关部门对部分合同撤销率奇高的楼盘进行调查。
市房地局:将对部分楼盘销售情况调查
如此高的合同撤销率,是如何“制造”出来的?肖先生(化名)从事房屋销售已有10多年了。尽管现在不再卖房,但肖先生对于房屋销售过程中的各种花样再熟悉不过。
“托人签了合同,再撤销,这已经是一种全国性的经典模式了。”肖先生说,除非特殊情况,如房屋质量出现大规模的问题,或者房价急剧下跌,否则一个有500套左右住宅的楼盘正常的合同撤销率应该是很低的,“大概只有1%-2%,很少会超过10%的。”
肖先生说,部分开发商或楼盘代理销售商托人购房,其目的是造成“销售火爆”的迹象。“有的是用销售人员的亲戚朋友名义购买,有的则干脆‘征用’建设方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去买房,然后再办理撤销。”
至于为何雇人买房,肖先生表示,除了营造声势外,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:暂时性地解决资金紧张问题。“很多时候房产商缺钱就会自己找人付个首付把房子买下来,为的是从银行借款,这个手法上世纪90年代就很流行了。”肖先生表示。
记者随后将在“网上房地产”查询到的情况向上海市房地局反映,并追问如果查实开发商有故意制造房产热销假象,会如何处理?市房地局有关人士表示,将对部分楼盘销售情况进行调查,并向记者索取了部分楼盘的名称和销售资料。